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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補助國中小特教班汰舊換新及充實教學設備經費核定相關附件

  • 發布單位:特教科
  • 聯絡人:楊湘如

主旨:檢送本府110年度補助國中小特教班汰舊換新及充實教學設備經費核定表,本府同意補助金額如附件(以紙本公文寄出),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補助國民中小學充實與汰換特殊教育班設施設備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補助經費專款專用,請於110年9月30日前完成施作或採購並列入財產登記。

三、本案適用「雲林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規定,原始支出憑證採留校就地審計方式辦理;購置或施作完成請檢附領款收據、雲林縣政府教育基金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及成果報告各1份報府請款,相關表件請至本府教育處網站(https://education.ylc.edu.tw/)公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