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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修正「雲林縣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發布單位:特教科
  • 資料來源:特教科
  • 聯絡人:徐泉榕

依據本府113年11月5日府消管一字第1139200556號函暨113年11月6日府教國二字第1132454585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