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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第1點、第2點修正,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輔導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

  • 發布單位:特教科
  • 資料來源:特教科
  • 聯絡人:李亞娟

主旨:轉知「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第1點、第2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32804056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輔導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20日臺教學(四)字第1132804056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洪專員,電話:(02)7736-7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