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縣各國民中小學、學前階段之身心障礙特殊 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分散式資源班(含資優)及巡迴輔導 班。
(二)補助金額:每班補助至多新臺幣8,000元整,實際補助額度 由本府視各校概算需求核定之。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4日(星期五)止,逾期視同不申請本學年度補助,恕無法受理。
二、請於申請截止日前填妥附件概算表完成核章,並送至本府教 育處特殊教育科憑辦,概算表之填寫請詳閱範例內容及注意 事項,並於113年12月16日(星期一)前完成採購送本府結案。
三、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至上傳下列文件:
(一)運用教材教具自編教學活動設計(教案)至少乙份。
(二)教學活動成果相片至少4張。採購完成後繳交運用教材教具自編教學活動設計(教案)與學習單及教學活動相片(至少4張)。
四、校內設有多班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者,概算表同列一張即可,採購物品之配置請自行協調並依比例分於各班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