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2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6000361K號函辦理。
二、本案執行期程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為協助各教保服務機構之教保服務人員減低並排除心理困境,提昇心理健康與教學環境適應能力,發現並協助解決可能影響教學效能或行政工作之相關問題,請教保服務機構之教保服務人員依據自身需求申請下列事項:
(一)個別諮商:透過專業且經驗豐富之身心科醫師或心理師個別晤談或輔導,協助教保服務人員於面對心理困擾時能夠自我覺察與統整,進而增進心理健康,本服務採預約制,教保服務人員可逕向本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提出需求申請。
(二)團體輔導:以教保服務機構或教保服務人員為單位,提出特定議題的需求,由專業醫師及心理師引導小團體交流及溝通,使教保服務人員能減緩焦慮及釋放壓力。
(三)團體工作坊:以教保服務機構或教保服務人員為單位,透過手作課程進行紓壓,以利教保服務人員在面對相關事件之身心預備與調適。
三、檢附「雲林縣113年度教保服務人員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方案實施計畫」、「附件1-個別諮商申請表」、「附件2-個別諮商同意書」、「附件3-個別諮商簽到表」、「附件4-團體輔導諮商申請表」及「附件5-服務回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