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公立幼兒園專任園長遴聘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任期辦法辦理。
二、本次遴選簡章內容分述如下:
(一)報名時間:113年7月22日(星期一)至113年7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止,逾時或文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備妥報名文件,於報名時間截止前親自或委託專人送達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297號),並註記報名「桃園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園長遴選」之字樣。
(三)資格審查:幼兒園園長候選人於113年7月22日(星期一)至113年7月23日(星期二)繳交報名相關文件後,進行資格審查,並於113年7月24日(星期三)下午10時前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址:http://www.tycg.gov.tw/edu/)─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區公告進入審議程序之候選人名單與序號。
(四)審議時間:預定於113年7月26日(星期五)下午4時舉行。每位候選人審議時間約30分鐘,其中口頭報告10分鐘、答詢20分鐘。
(五)遴選結果將於審議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tycg.gov.tw/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