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園錄取之加置延長照顧服務人員應於113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時前,檢附簡章所規定之相關證件完成辦理報到簽約手續。逾期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註銷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且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並由備取人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