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3月21日縣市政府科長級以上執行專家會議說明辦理。
二、地方訪視輔導教師資格:
(一)具有幼兒園任教經驗3年以上。
(二)具有衛生、護理、視力保健或營養實務經驗3年以上。
(三)其他:由縣市政府、中央輔導團委員推薦。
三、研習辦理時間為113年4月13日(星期六),採線上方式進行。參訓者須同時報名上午初階共通課程及下午初階訪視輔導課程。
四、初階共通課程報名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ZPhnMuDmwrHkUzIhmLtmuxnNp-4g_D2eW4A82h1G_VU/edit。
五、初階訪輔課程報名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CsEGEXM0yY5npehxfMjMAdVFjLrpVL_-BQgEVVNNGHM/e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