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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補助國中小學特殊教育班辦理職業教育課程及綜合活動融合計畫申請

  • 發布單位:特教科
  • 資料來源:特教科
  • 聯絡人:李俊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府教特二字第1132415437號

說明:

一、本縣公立國中小學設有特教班之學校(含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皆須提出申請。

二、請申請學校務必於113年4月12日(星期五)前將實施計畫及經費概算送至本府教育處特教科彙整,俾利統計經費需求。

三、申請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