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71793號函辦理。
二、為了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個別化教育計畫(以下簡稱IEP)召開情形,請貴校(含幼兒園及教保服務機構),於112年12月29日(星期五)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報IEP資料,注意事項如下:
(一)填報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期初召開之IEP會議為原則。
(二)填報對象為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以及幼兒園特教生與發展遲緩生。
(三)如操作有相關疑義,請洽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電子郵件:setnet@mail.set.edu.tw)
三、檢附操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