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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受理非親密關係成人家暴案件,請法定責任通報人員於通報時應填寫「非親密暴力危險評估量表」,請查照。

  • 發布單位:特教科
  • 資料來源:特教科
  • 聯絡人:廖堉茹

一、依據本府112年10月12日府社工二字第1122659803號函辦理。

二、有關受理非親密關係成人家暴案件,請轉知法定責任通報人員於通報時應填寫「非親密暴力危險評估量表」。

三、相關表件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