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已上架教育部磨課師平臺、勞教e網及拍攝中之數位課程規劃表,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10月4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136871號函辦理。二、查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4條規定略以,教保服務人員任職後每2年應接受性別平等及勞動權益相關課程各3小時以上、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3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1次以上。前項任職後每2年之訓練時數,除性別平等相關課程外,得併入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計算。
三、112年度國教署業於教育部磨課師平臺上架37門(40小時)數位課程,113年度規劃再上架10門(10小時),共計47門(50小時);另已採計勞動部勞教e網5門(5.5小時)勞動權益相關課程,共計規劃55.5小時之數位課程,其中屬教保專業知能計41小時、安全教育計4小時、勞權教育計7.5小時(含勞教e網5.5小時)、性平教育計3小時,請各教保服務人員踴躍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