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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病媒蚊孳生,預防登革熱、屈公病及茲卡病毒感染 症疫情,檢附本縣公告孳生源清除及相關防疫措施之公告1份。

  • 發布單位:特教科
  • 資料來源:特教科
  • 聯絡人:陳孟琪

依據本府112年7月31日府衛疾字第1129505266號函暨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第36條、第37條、第38條、第67條及第70條及行政執行法第27條、第28條、第29條、第30條、第31條及第32條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