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教署112年5月18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62652號函辦理。二、因應112年3月1日修正施行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原建物樓層限制及廚房規定酌做修正,爰修正本縣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設立相關書表,修正資料如附件。
一、依據國教署112年5月18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62652號函辦理。
二、因應112年3月1日修正施行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原建物樓層限制及廚房規定酌做修正,爰修正本縣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設立相關書表,修正資料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