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第2次分發作業時間及地點:112年7月26日上午9時前於本府第1辦公大樓4樓會議室(一)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二、作業方式:本次甄選獲備取資格者(除已完成或放棄第1次進用作業備取者外)應攜帶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IC卡)正本、准考證,親自或委託他人到場辦理;如委託他人者,受委託者應攜帶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IC卡)。
三、第2次分發缺額表如附件,本缺額表為暫定,實際缺額以分發會場對缺為準。
四、因應颱風來襲,倘縣府宣布7月26日停班,本分發作業將延期辦理,延期日期時間及地點,訂於7月28日公告,請密切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