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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前特教專業服務經費結餘款繳回作業

  • 發布單位:特教科
  • 資料來源:特教科
  • 聯絡人:蕭惠雯

(一)請各校自行結算金額填寫繳款書(無結餘款免填),逕至公庫辦理結餘款經費繳回作業。

(二)繳款書科目名稱:縣庫存款戶─基金─教育基金;收入機關:02003教育處。

(三)說明欄位:請註記「繳回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前特教專業服務經費結餘款(付款年度:112年度;請購單號碼:02022;付款憑單號碼:A00877)。

(四)鄉鎮市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含教保服務中心)請確認繳回金額後由教育處協助開立繳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