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原則」第6點、第8點及第3點附表1、附表2、第5點附件1、附件6,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以112004956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49560B號函辦理。二、另檢附112學年度申請本土語言及閩南語沉浸式相關資料供參。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原則」第6點、第8點及第3點附表1、附表2、第5點附件1、附件6,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以112004956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49560B號函辦理。
二、另檢附112學年度申請本土語言及閩南語沉浸式相關資料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