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112年度特殊教育學生暑期生活營(含新生入學準備班)實施計畫(附件1),請有意願辦理暑期生活營學校依限回復意願調查表(附件2),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第13條辦理。
二、依據本縣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授權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5點9款規定,各學校於校園內辦理各項活動,參加對象為校內學生者,不得敘獎。
三、本案申辦重點時程如下:
(一)112年5月10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如因學校作業需求,可延長至112年5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將辦理112年度暑期生活營意願調查表電子檔(附件2)回傳至60251@ylc.edu.tw,並請完成電話確認。如有交通車或專任教師助理員需求者,另請填列支援申請表(附件3、附件4)回傳至60251@ylc.edu.tw。
(二)112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2時,請學校派員公假參加本案說明會。
1、地點:本縣特教資源中心(越港國小)。
2、內容:本案申辦說明及協調交通車與專任助理員需求學校。
3、本案因受限經費情形下,爰未參加本說明會者,納入候補待排學校。
(三)112年5月26日(星期五)前將領據(附件5)、申請計畫(含經費概算表、工作執掌分配表)、計畫彙整表(附件6)、報名簡章(含課程表)、交通車或專任教師助理員支援申請表(無需求免附)核章後寄送至本府教育處特教科彙辦,並將相關電子檔email至60251@ylc.edu.tw。
(四)預計112年6月(時間以本府公文或公告為準)由各承辦學校開放接受學生報名申請。
(五)其他資訊,請逕參本案計畫。
四、本案實際承辦學校與簡章或開放學生接受報名時間,另行公佈於本府教育處(https://education.ylc.edu.tw/)。
五、副本抄送本府社會處,請惠予轉知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