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112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申請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簡章」辦理。
二、依據本甄選簡章規定,初選通過標準:標準化團體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1.5個標準差(含)或百分等級93(含)以上。
三、雲林縣112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申請降低入學年齡鑑定初選【通過】學生之入場證如下:
1121A001、1121A003、1121B003
四、通過初選之學生請於112年3月27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向雲林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雲林縣土庫鎮林森路120號,聯絡電話:05-6625581)報名參加複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