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20795號函辦理。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教保條例),業經行政院於112年2月14日以院臺教字第1121002402號令指定自112年3月1日施行。三、幼照法及教保條例修正條文電子檔得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https://law.moj.gov.tw/Index.aspx)查詢下載。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20795號函辦理。
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教保條例),業經行政院於112年2月14日以院臺教字第1121002402號令指定自112年3月1日施行。
三、幼照法及教保條例修正條文電子檔得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https://law.moj.gov.tw/Index.aspx)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