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08585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稱農委會)依據「食農教育法」第12、13、15條,辦理112年食農教育推廣計畫,鼓勵相關機關(構)、法人及團體推行食農教育,並協助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進行食農教育課程及體驗活動,歡迎有意辦理食農教育之單位及團體於112年2月20日(星期一)前向農委會完成提案作業,俾辦審查。
三、另鑑於食農教育推廣面向多元化,農委會規劃雙向申請機制,其一依產業發展特性,提供由上而下的食農教育相關計畫補助規範並公布於網站;其二提供由下而上的研提機制,得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行食農教育補助作業原則」第6點於每年5月15日前檢具計畫構想書向農委會申請。
四、前述計畫申請訊息及相關電子檔可至農委會「食農教育資訊整合平臺」(網址:https://fae.coa.gov.tw/)(首頁/計畫申請/112年)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