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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至113年)」修正資料

  • 發布單位:特教科
  • 資料來源:特教科
  • 聯絡人:陳孟琪

一、依據行政院111年12月30日院臺教字第1110039375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依據行政院111年10月27日第3826次會議決定,自112年1月起調整下列策略:

(一)取消育兒津貼排富規定,申請人其家庭綜所稅稅率逾20%者亦可申領,另5歲至入國小前幼兒未就學者,得比照育兒津貼之模式及額度申領補助。

(二)中央政府補助教保員之教保費由每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900元,提高為每人每月2,000元。

(三)準公共幼兒園園長、教師及教保員每人每月薪資調高1,000元,爰其作業要點所訂薪資基準,依服務年資併同調整為每月至少3萬元,滿3年至未滿6年者至少3萬3,000元,滿6年以上者至少3萬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