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該校招生對象為全國各地區(含外島),領有視障或視多重障礙身心障礙手冊之學前、國民教育階段學生。二、學校提供完整的教育服務,免繳學費、學雜費。可申請園區內合作之育幼院住宿,亦可採家長接送或申請上下學交通車服務。三、該校已於110學年度增置高職部居家生活服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