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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2學期幼兒教育津貼申請附件

  • 發布單位:特教科
  • 資料來源:特教科
  • 聯絡人:李俊賢

主旨:有關本府辦理幼兒教育津貼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5日(星期三)止受理補助申請,請轉知符合資格之幼兒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並協助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辦理幼兒教育津貼執行要點」辦理。

二、本案僅補助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之幼兒,就讀公立、非營利幼兒園及準公共幼兒園之幼兒不予補助。

三、就讀私立幼兒園請於115年4月15日(星期三前檢附資料如下:

(一)領據、申請表、印領清冊(至教育網下載填寫,除清冊自行列印2份外,其餘各1份)。

(二)各類別其他應檢附文件。

(三)幼兒園存摺封面影本(提醒:如非台灣銀行或郵局者,依台灣銀行規定另收取手續費)。

(四)另請至全國幼生系統列印幼生的資料(有申請此項補助的幼生)。

四、請園所審核無誤後(請所有紙本資料檢查詳細並一致),於115年4月15日(星期三)前將申請資料核章掃描檔寄至65122@ylc.edu.tw收,並將紙本資料逕送本府特教科憑辦(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逾期或缺件者,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