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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縣114學年度私立幼兒園收費審議相關事項

  • 發布單位:特教科
  • 資料來源:特教科
  • 聯絡人:陳孟琪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私立幼兒園收費審議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欲申請調整收費之私立幼兒園請於114年5月2日(星期五) 前檢附相關資料提出申請。 

三、另配合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就學補助政策調整,自111年 8月起,現行5歲幼兒就學補助係比照2至未滿5歲幼兒育兒 津貼採補助款直接撥入幼兒或其雙親、監護人之帳戶,爰已無需限制私立教保服務機構5歲幼兒學費每學期1萬5,000 元之上限,得於全學期總收費不變之前提下進行各收費項 目間數額調整之需求,以使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項目、用途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