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申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度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在職進修特教專業知能及進用專任合格學前特教教師補助經費案,請符合資格者於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完成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3年11月13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2793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在職進修特教專業知能及進用特教專業師資,以優化學前融合教育環境,補助基準及補助對象說明如下:
(一)補助提供教保服務人員在職進修特教專業知能:招收身心障礙幼兒之立案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機構內有現職專任合格教保服務人員於113年(113年1月至12月)參加師資培育之大學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之特教專業知能研習進修36小時,且該機構確實辦理身心障礙幼兒轉銜通報;符合規定者,每位教保服務人員,最高核定該機構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
(二)補助進用專任合格學前特教教師:
1、招收身心障礙幼兒之立案私立教保服務機構進用專任合格學前特教教師任職滿1年以上,且該機構確實辦理身心障礙幼兒轉銜通報;符合規定者,每進用1位教師,最高核定該機構1萬元。
2、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於任職期間取得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資格且持續任職滿1年以上;符合規定者,取得資格滿1年,每位教師核定1萬元。
三、相關申請表附件請自行下載填寫並完成核章後寄至本府特教科收(需檢附師培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之研習時數佐證資料)並將申請表word檔寄至信箱65122@ylc.edu.tw收。